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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校园网使用责任书

作者:徐维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7日 点击次数:

 

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学校校园网稳定、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湖北工程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等,湖北工程学院校园网的入网使用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如下责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法规,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二、文明上网。浏览和使用网上信息资源,应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严禁在校园网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害数据;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信息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谣言。

三、安全上网。严格使用自己合法账号,保护密码安全。严禁盗用他人账号和资源信息。

四、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对开展网络信息服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学校或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处理: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造成危害的;

(二)不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的案件的;

(三)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备案制度的;

(四)接到学校或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五、有义务向学校举报任何违反本责任书的行为。凡违反规定,由学校做出相关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举报)电话:2345224(网络中心)

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