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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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使用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点击次数:

 

一、多媒体教室仅限本校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完成正常教学任务时使用,不挪作它用;

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了解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情况,熟悉操作程序和方法,掌握课件制作技术,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方可取得使用资格;

三、上课教师经所在学院安排,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下达使用多媒体教室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实施;

四、教师应按时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上课。若有变动,应提前通知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部。否则,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教师应要求学生行为规范,讲究卫生,爱护桌凳、门窗,严禁乱吐乱扔,禁止乱动设备。否则造成设备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上课教师责任;

六、教师课后清点设备及其附件,关闭电源,填写使用登记表,经过交接后方可离开。